嚴查10類違法行為!宿遷市開展電動車交通違法"百日整治"行動
2023年04月29日08:31 來源:宿遷市廣播電視總臺
電動車是大家最常使用的代步工具,無論是上班買菜還是日常接娃,都很方便,但隨之而來的各種違法行為導致的交通事故也不斷增多。為切實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,從4月23日起至7月底,宿遷市交警部門按照全省統(tǒng)一部署,開展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動。
在發(fā)展大道與宿支路交叉口,交警部門正在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交通違法行為進行現(xiàn)場查處。期間,一名女士因為沒有佩戴頭盔,被當場攔了下來,并接受處罰。但讓記者意外的是,女子電動車前的籃筐內(nèi)還放著安全頭盔。
不久后,又有兩位市民,因為坐在電動車后座沒有佩戴安全頭盔被攔下,接受批評教育并處罰。
在長達一個多小時的集中查處中,絕大部分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都佩戴了安全頭盔,但仍有不少電動車駕駛人還存在逆行、闖機動車道等交通違法行為。記者了解到,本次電動車交通違法百日整治行動,主要聚焦(字幕)酒駕醉駕、闖紅燈、超速行駛、逆向行駛、違法超員、違法載人、不按規(guī)定車道行駛、非法改裝、未滿16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、駕乘人員不按規(guī)定佩戴安全頭盔等10類重點違法行為。
宿遷市交警支隊二大隊二中隊指導員李威說:“駕駛電動自行車闖紅燈、逆向行駛、不按規(guī)定佩戴安全頭盔,占違法量的絕大多數(shù),尤其是電動自行車后座不按規(guī)定佩戴安全頭盔的行為比較突出。根據(jù)《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》第四十一條規(guī)定,首次駕駛或乘坐電動自行車不按規(guī)定佩戴安全頭盔的,對駕乘人員要處以20元罰款,從第二次開始,對駕乘人員就要處以50元罰款。”
為了實現(xiàn) " 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,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戴盔率、守法率、文明交通安全意識明顯提升 " 的目標,在集中整治行動期間,交管部門還將充分借助路口教育崗亭和各大隊事故處理點的作用,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牌照、非標改裝、快遞外賣以及規(guī)范戴盔的源頭管理工作。
宿遷市交警支隊二大隊二中隊指導員李威說:“查處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時,一律進行實名制處罰;對電動自行車超員一律依法頂格處理;對非標電動四輪車和載客、搭載2人以上的非標電動三輪車,一律先查扣再處理;對現(xiàn)場查獲的交通違法快遞外賣電動自行車,一律引導到就近教育點進行不少于15分鐘現(xiàn)場教育?!?/P>
交警部門還將組織在校學生、機關、企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以及文明交通志愿者、農(nóng)村“兩站兩員”、快遞外賣行業(yè)從業(yè)人員等,在上下班、上下學等出行高峰時段開展集中勸導活動,及時勸阻、糾正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