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優(yōu)化二手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的通知
中心各科室、所屬各管理部:
為深入推進“放管服”改革,助力我市打造最優(yōu)營商環(huán)境,經研究,決定對二手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進行優(yōu)化,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申請資料
1. 買、賣雙方的身份證、戶口簿原件。
2. 買、賣雙方的婚姻證明材料原件。
3. 買、賣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協(xié)議原件。
4. 買、賣雙方在公積金中心指定銀行的儲蓄存折(銀行卡)原件(可容缺)或容缺辦理信用承諾書。
5. 買方的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報告。
6. 賣方的房屋所有權證、國有土地使用證(或不動產權證)。
?。ㄙI、賣雙方已婚的,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夫妻雙方資料)
二、辦理流程
1. 買、賣雙方持資料到住房公積金中心申請貸款,填寫《宿遷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》。
2. 貸款經辦人應依據不動產登記部門提供的房屋參考價對買賣協(xié)議上房屋交易價格進行核實,房屋價格明顯高于市場價的,按周邊同地段商品房交易價格確定。
3. 中心審批后,借款申請人到銀行簽訂借款合同,銀行通過住房公積金系統(tǒng)自行打印《發(fā)放個人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通知書》。
4. 買、賣雙方持借款合同到相關部門辦理網簽、納稅、轉移登記和抵押登記手續(xù)。
5. 借款申請人將網簽合同、契稅發(fā)票、銀行借款合同、抵押登記證明遞交至住房公積金中心(市區(qū)由不動產中心負責材料傳送),貸款經辦人按要求完成信息核實、相關材料系統(tǒng)掃描、放款輪候以及資料歸檔等工作。
6. 貸款經辦人應核對納稅房屋價格與協(xié)議約定房屋價格是否一致,如納稅房屋價格明顯低于協(xié)議約定的房屋價格且影響貸款額度的,取消借款合同。情節(jié)嚴重的,將違諾信息納入個人信用信息管理,5年內不得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。
7. 中心辦理公積金貸款劃款手續(xù)。
附件:承諾書
宿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
2021年9月26日
?。ù思_發(fā)布)
附件:
承 諾 書
根據《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在辦理二手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業(yè)務中,本人鄭重承諾:
一、本人提供的材料所涉及的全部信息內容合法、真實、有效,無任何偽造、修改、虛假成分,同意并授權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通過數據共享、部門協(xié)查等手段核實因業(yè)務發(fā)生所需的身份、戶籍、婚姻、房產、信用、社保、稅務等信息。
二、本人和賣方簽訂的二手房交易合同價格為真實交易價格,不存在虛構房屋價格騙取住房公積金貸款情況。若與網簽合同、契稅發(fā)票中載明的房屋價格不一致且對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有較大影響的,本人同意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撤銷已簽訂的借款合同。
三、本人同意以上承諾上網公示。若違背以上承諾,自愿接受住房公積金管理有關規(guī)定的處罰,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
承諾人:
承諾人證件類型:
承諾人手機號碼:
承諾人證件號碼:
年 月 日